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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缙知长这么大,一共谈过两次恋爱,一次是在高中为了摆脱陶茜的纠缠,一次是在国外留学时。这两段感情一段维持了一星期,另一段只持续了三天。
他长这么大没有喜欢过什么人,家里父母感情并不算好,哥哥姐姐也没有爱人,身边的朋友正正经经谈过恋爱的只有孟恣扬,然而他一天被人甩八百次,根本没有参考价值。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他不知道。
但是他现在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喜欢沈浓。
第一次有心动的感觉是录节目被狗追着跑的那天。那天挺狼狈的,但他最难忘的还是他从墙上跳下来时,因为过于紧张把沈浓一起带下来,她被吓得晕头转向,委屈的大哭。
他还记得当时她眼泪大滴大滴的往下掉,鼻头都哭的通红,看上去可怜兮兮却又脾气大的不行。
当她瞪着那双湿漉漉的眼睛冲他发脾气时,真的很像一只炸毛的小猫,就算在别人面前大叫他不愿提及的小名,也生不起气,只觉得又可怜又好笑,很想摸摸她的头给她擦擦眼泪。
方缙知曾经想过自己会喜欢什么样的人,他心目中理想的伴侣要独特不同,智慧且理性。很明显沈浓并不是这种人,她是鲜活的、灵动的、爱哭爱笑喜欢热闹的,明明出身优渥却长成了这世间大部分女孩都有的样子,可这其实也是一种独特。
想到这里方缙知垂眸笑了笑,浓密的睫毛掩盖住眼里翻涌的缱绻。
他满怀期待的站在楼下,等沈浓换好衣服和自己出去吃宵夜。
然而等沈浓下来,他却高兴不起来了。
沈浓换了一身青春洋溢的t恤和短裙,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身边跟着的那个人。
孟卓洲戴着口罩,意味深长的看了方缙知一眼。
“你是方家那个小儿子吧?几年不见更加一表人才了。”
面对长辈时,方缙知收起了平时的做派,恭恭敬敬的说:“孟叔叔谬赞了。”
“我听阿浓说你们从宴会上回来还没吃饱想去吃烧烤,正好我知道一家烧烤店味道不错,带你们去尝尝?”
方缙知能说什么?他只能点头同意呀。
“孟叔叔您都说好吃那肯定差不了,今天我就跟着孟叔叔享享口福了。”
他转过头看了一眼沈浓,发现她正专心致志的和别人聊天,连个眼神都没往这边瞟。
方缙知开车往孟卓洲提供的地址开去。
他暗暗叹口气,他还以为沈浓是开窍了想和他一起约会呢,结果是自己想多了,人家根本没想到这层。
他其实在这之前就发现沈浓对异性的示好和赞美有一种下意识的抗拒,他不知道这种抗拒因何而起,但很明显追求她时不能太过激进,不然她会害怕退缩的。
不能着急。
想到这儿他眼含笑意的从后视镜看向后排的沈浓。
然后他就发现沈浓还在玩手机,一边玩还一边呵呵笑着。
方缙知:“……”
这可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
孟卓洲说的地方在一条不起眼的小街上小小的一家门店,夏天来吃烧烤的人不少,门外支的几张桌子都坐满了人。
孟卓洲很自然的带着他们往里走。
这家烧烤店的老板还是一个四十多岁、身材高大壮硕的男人,他似乎和孟卓洲很熟,一见到他们就招呼他们往里面的一间隔间走。
“孟老师好久没来啦。”
“赵叔叔好。”
沈浓很显然也认识这的老板,乖巧的向老板问好。
“哎哟,这是阿浓吧,两年没见长得更好看了。”
“最近工作忙,没时间,好不容易有个空带小孩儿来吃个宵夜。”孟卓洲进到包厢摘下口罩,熟络的和老板聊天:“你女儿最近怎么样了?好点了吗?”
听到女儿,男人眉间染上一抹忧愁:“唉,医生说她的腿恢复的很好,有很大的可能性能重新站起来,只是自从出了意外后,她心情一直不好,到现在还是郁郁寡欢的,前几天她妈带她看了心理医生,医生说她有很严重的抑郁倾向,需要进行心理辅导。”
“慢慢来吧。”孟卓洲安慰的拍拍老板的胳膊,劝慰道:“有希望就好,无论什么病痛总有治好的一天。”
“是呀。”老板叹了口气,又恢复了笑脸:“怎么光说我了?你们吃点什么?我先给你们做。”
说完把目光转移到了方缙知身上:“这小伙子眼生啊。”
方缙知很上道的向老板自我介绍:“赵叔叔你好,我是阿浓的朋友,我叫方缙知。”
“你好你好。”老板很热情:“第一次来一定要尝尝我这儿的招牌烤肉串,吃过的都说好。”
“那就麻烦赵叔叔了。”方缙知礼貌道谢。
点完餐等上菜的功夫,方缙知偷偷问沈浓:“这儿的老板是孟叔叔的朋友?”
沈浓“嗯”了一声:“赵叔叔以前在剧组跑龙套,后来在这边开了一家烧烤店,我小舅舅和他认识好多年了。”
这家店的烤串确实不错,方缙知吃的挺饱。
此时已经将近凌晨,客人少了很多,不忙了老板就陪孟卓洲喝酒聊天,两人都有点上头。
沈浓也喝了一杯啤酒,只有方缙知因为要开车没有喝酒。
沈浓是真的累,吃饱后坐着都能打瞌睡。
孟卓洲看到,对方缙知说:“麻烦你先把阿浓送回去吧,她最近拍戏挺累的。”
方缙知当然没有意见。
“行,我先把沈小姐送过去,再回来接您。”
“不用,你今天也跑一天了,送完阿浓也回去休息吧,你不用担心我我总有办法回去的。”
孟卓洲拒绝了他的提议。
沈浓很困,她坐上车一直在打哈欠,没过多久就在车上睡着了。
方缙知路上尽量保持安静,不吵醒她。
等到她家楼下还在睡觉。
方缙知看她睡得香甜,有点不忍心叫醒她,又觉得直接抱她上楼有点唐突,纠结良久才突然想到他根本不知道她家的楼层。
方缙知觉得自己这样有点好笑。
他轻轻叫了沈浓几声,将她叫醒。
沈浓睡眼朦胧的睁开眼,和他道谢后,转身上楼。
简单梳洗一下,倒头就睡。
她这一睡一直睡到第二天早晨9点多,然后被手机铃声吵醒。
是林夕打来的电话,提醒她今天中午十一点的飞机别睡过头误机。
沈浓伸着懒腰走出房间,客厅里空无一人。
她来到孟卓洲的房间敲门,没人应。
拿出手机准备给孟卓洲打个电话,然后看到他八点多给她发了一条消息:公司有事,我先走了,今天阿姨请假没人给你做早餐,你自己解决。
除了孟卓洲,还有几个人的消息未读。一个是方缙知发的“晚安”;一个是今天早上孟恣扬发的“你个小告状精居然真告状了?愤怒.jpg”
沈浓一人回个表情包。
她现在并不是很饿了,随便吃几片吐司就饱了。
时间还早,她就瘫在沙发上和路依云一起组队玩游戏。
等到出发时间,林夕来接她的时候她就随随便便套个短袖加牛仔裤出门了。
林夕都有点看不下去:“你好歹也是个演员,能不能稍微注意一下形象啊,人家的演员赶机场跟走秀似的怎么时尚怎么穿,你可倒好恨不得穿睡衣出来。”
沈浓觉得无所谓:“我现在第一部戏还没拍完呢,谁又认识我?穿什么都一样。”
林夕却不这样认为,她觉得沈浓长得好看拍戏又认真,火是早晚的事。
“我回去就和老板商量一下给你配个专业造型师。”
沈浓没反驳,她戴上眼罩继续补觉。
回到剧组她又开始辛苦的拍戏。
因为拍的是武侠剧所以打戏很多,导演秦渊对打戏要求很严格,除了极少的高难度危险动作可以用替身,其余的都要自己亲自上阵。
他们几个主演经常拍完戏回去发现自己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尤其是戏份最多的男女主最严重。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秦渊与林菲妍的关系在剧组里几乎人尽皆知,他俩也开始毫不避讳的在众人面前秀恩爱。
九月份开学时沈浓又请了几天假回学校处理一些开学事务,然后又匆匆赶回剧组。
他们几个当中第一个杀青的是周游。
他杀青的那天晚上,导演为他举办了一场欢送宴请大家吃饭又去k歌。
包厢里大家纷纷抢麦唱歌,气氛到了沈浓也被人推上去唱了一首,只有林菲妍推脱自己五音不全没有唱歌,一直安安静静的当个观众。
钱悠点了首《春色》。
沈浓一听到这首歌的前奏立马皱起眉头,原因无他,这首歌是章臻当初参加选秀时唱的原创歌曲之一,虽然歌词旋律都很美,但沾上了章臻就别指望沈浓能客观评价这首歌。
不过她也没有阻止钱悠唱,只是自己一个人坐回沙发上默默嗑着瓜子。
“曾有蝼蚁阖眼死于某处石碑
身躯化土一抔
等来年草长莺飞
与暖阳惊雷不期而会
那日山崖散拢万顷流霞落晖
落你眸中
酝酿成一坛山雨微翠
我不曾痛饮也知那是
人间至味”
钱悠唱的很好听,大家纷纷鼓掌!
昏暗的灯光下,沈浓突然发现坐在自己旁边一直安安静静的林菲妍低垂着眼睛似乎在发呆。她的神色晦暗不明,眼神流露出一丝莫名的悲伤。
沈浓盯着她的侧脸,“轰”的一下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觉得眼熟。
她想起自己在哪见过她了。
方缙知长这么大,一共谈过两次恋爱,一次是在高中为了摆脱陶茜的纠缠,一次是在国外留学时。这两段感情一段维持了一星期,另一段只持续了三天。
他长这么大没有喜欢过什么人,家里父母感情并不算好,哥哥姐姐也没有爱人,身边的朋友正正经经谈过恋爱的只有孟恣扬,然而他一天被人甩八百次,根本没有参考价值。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他不知道。
但是他现在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喜欢沈浓。
第一次有心动的感觉是录节目被狗追着跑的那天。那天挺狼狈的,但他最难忘的还是他从墙上跳下来时,因为过于紧张把沈浓一起带下来,她被吓得晕头转向,委屈的大哭。
他还记得当时她眼泪大滴大滴的往下掉,鼻头都哭的通红,看上去可怜兮兮却又脾气大的不行。
当她瞪着那双湿漉漉的眼睛冲他发脾气时,真的很像一只炸毛的小猫,就算在别人面前大叫他不愿提及的小名,也生不起气,只觉得又可怜又好笑,很想摸摸她的头给她擦擦眼泪。
方缙知曾经想过自己会喜欢什么样的人,他心目中理想的伴侣要独特不同,智慧且理性。很明显沈浓并不是这种人,她是鲜活的、灵动的、爱哭爱笑喜欢热闹的,明明出身优渥却长成了这世间大部分女孩都有的样子,可这其实也是一种独特。
想到这里方缙知垂眸笑了笑,浓密的睫毛掩盖住眼里翻涌的缱绻。
他满怀期待的站在楼下,等沈浓换好衣服和自己出去吃宵夜。
然而等沈浓下来,他却高兴不起来了。
沈浓换了一身青春洋溢的t恤和短裙,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身边跟着的那个人。
孟卓洲戴着口罩,意味深长的看了方缙知一眼。
“你是方家那个小儿子吧?几年不见更加一表人才了。”
面对长辈时,方缙知收起了平时的做派,恭恭敬敬的说:“孟叔叔谬赞了。”
“我听阿浓说你们从宴会上回来还没吃饱想去吃烧烤,正好我知道一家烧烤店味道不错,带你们去尝尝?”
方缙知能说什么?他只能点头同意呀。
“孟叔叔您都说好吃那肯定差不了,今天我就跟着孟叔叔享享口福了。”
他转过头看了一眼沈浓,发现她正专心致志的和别人聊天,连个眼神都没往这边瞟。
方缙知开车往孟卓洲提供的地址开去。
他暗暗叹口气,他还以为沈浓是开窍了想和他一起约会呢,结果是自己想多了,人家根本没想到这层。
他其实在这之前就发现沈浓对异性的示好和赞美有一种下意识的抗拒,他不知道这种抗拒因何而起,但很明显追求她时不能太过激进,不然她会害怕退缩的。
不能着急。
想到这儿他眼含笑意的从后视镜看向后排的沈浓。
然后他就发现沈浓还在玩手机,一边玩还一边呵呵笑着。
方缙知:“……”
这可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
孟卓洲说的地方在一条不起眼的小街上小小的一家门店,夏天来吃烧烤的人不少,门外支的几张桌子都坐满了人。
孟卓洲很自然的带着他们往里走。
这家烧烤店的老板还是一个四十多岁、身材高大壮硕的男人,他似乎和孟卓洲很熟,一见到他们就招呼他们往里面的一间隔间走。
“孟老师好久没来啦。”
“赵叔叔好。”
沈浓很显然也认识这的老板,乖巧的向老板问好。
“哎哟,这是阿浓吧,两年没见长得更好看了。”
“最近工作忙,没时间,好不容易有个空带小孩儿来吃个宵夜。”孟卓洲进到包厢摘下口罩,熟络的和老板聊天:“你女儿最近怎么样了?好点了吗?”
听到女儿,男人眉间染上一抹忧愁:“唉,医生说她的腿恢复的很好,有很大的可能性能重新站起来,只是自从出了意外后,她心情一直不好,到现在还是郁郁寡欢的,前几天她妈带她看了心理医生,医生说她有很严重的抑郁倾向,需要进行心理辅导。”
“慢慢来吧。”孟卓洲安慰的拍拍老板的胳膊,劝慰道:“有希望就好,无论什么病痛总有治好的一天。”
“是呀。”老板叹了口气,又恢复了笑脸:“怎么光说我了?你们吃点什么?我先给你们做。”
说完把目光转移到了方缙知身上:“这小伙子眼生啊。”
方缙知很上道的向老板自我介绍:“赵叔叔你好,我是阿浓的朋友,我叫方缙知。”
“你好你好。”老板很热情:“第一次来一定要尝尝我这儿的招牌烤肉串,吃过的都说好。”
“那就麻烦赵叔叔了。”方缙知礼貌道谢。
点完餐等上菜的功夫,方缙知偷偷问沈浓:“这儿的老板是孟叔叔的朋友?”
沈浓“嗯”了一声:“赵叔叔以前在剧组跑龙套,后来在这边开了一家烧烤店,我小舅舅和他认识好多年了。”
这家店的烤串确实不错,方缙知吃的挺饱。
此时已经将近凌晨,客人少了很多,不忙了老板就陪孟卓洲喝酒聊天,两人都有点上头。
沈浓也喝了一杯啤酒,只有方缙知因为要开车没有喝酒。
沈浓是真的累,吃饱后坐着都能打瞌睡。
孟卓洲看到,对方缙知说:“麻烦你先把阿浓送回去吧,她最近拍戏挺累的。”
方缙知当然没有意见。
“行,我先把沈小姐送过去,再回来接您。”
“不用,你今天也跑一天了,送完阿浓也回去休息吧,你不用担心我我总有办法回去的。”
孟卓洲拒绝了他的提议。
沈浓很困,她坐上车一直在打哈欠,没过多久就在车上睡着了。
方缙知路上尽量保持安静,不吵醒她。
等到她家楼下还在睡觉。
方缙知看她睡得香甜,有点不忍心叫醒她,又觉得直接抱她上楼有点唐突,纠结良久才突然想到他根本不知道她家的楼层。
方缙知觉得自己这样有点好笑。
他轻轻叫了沈浓几声,将她叫醒。
沈浓睡眼朦胧的睁开眼,和他道谢后,转身上楼。
简单梳洗一下,倒头就睡。
她这一睡一直睡到第二天早晨9点多,然后被手机铃声吵醒。
是林夕打来的电话,提醒她今天中午十一点的飞机别睡过头误机。
沈浓伸着懒腰走出房间,客厅里空无一人。
她来到孟卓洲的房间敲门,没人应。
拿出手机准备给孟卓洲打个电话,然后看到他八点多给她发了一条消息:公司有事,我先走了,今天阿姨请假没人给你做早餐,你自己解决。
除了孟卓洲,还有几个人的消息未读。一个是方缙知发的“晚安”;一个是今天早上孟恣扬发的“你个小告状精居然真告状了?愤怒.jpg”
沈浓一人回个表情包。
她现在并不是很饿了,随便吃几片吐司就饱了。
时间还早,她就瘫在沙发上和路依云一起组队玩游戏。
等到出发时间,林夕来接她的时候她就随随便便套个短袖加牛仔裤出门了。
林夕都有点看不下去:“你好歹也是个演员,能不能稍微注意一下形象啊,人家的演员赶机场跟走秀似的怎么时尚怎么穿,你可倒好恨不得穿睡衣出来。”
沈浓觉得无所谓:“我现在第一部戏还没拍完呢,谁又认识我?穿什么都一样。”
林夕却不这样认为,她觉得沈浓长得好看拍戏又认真,火是早晚的事。
“我回去就和老板商量一下给你配个专业造型师。”
沈浓没反驳,她戴上眼罩继续补觉。
回到剧组她又开始辛苦的拍戏。
因为拍的是武侠剧所以打戏很多,导演秦渊对打戏要求很严格,除了极少的高难度危险动作可以用替身,其余的都要自己亲自上阵。
他们几个主演经常拍完戏回去发现自己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尤其是戏份最多的男女主最严重。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秦渊与林菲妍的关系在剧组里几乎人尽皆知,他俩也开始毫不避讳的在众人面前秀恩爱。
九月份开学时沈浓又请了几天假回学校处理一些开学事务,然后又匆匆赶回剧组。
他们几个当中第一个杀青的是周游。
他杀青的那天晚上,导演为他举办了一场欢送宴请大家吃饭又去k歌。
包厢里大家纷纷抢麦唱歌,气氛到了沈浓也被人推上去唱了一首,只有林菲妍推脱自己五音不全没有唱歌,一直安安静静的当个观众。
钱悠点了首《春色》。
沈浓一听到这首歌的前奏立马皱起眉头,原因无他,这首歌是章臻当初参加选秀时唱的原创歌曲之一,虽然歌词旋律都很美,但沾上了章臻就别指望沈浓能客观评价这首歌。
不过她也没有阻止钱悠唱,只是自己一个人坐回沙发上默默嗑着瓜子。
“曾有蝼蚁阖眼死于某处石碑
身躯化土一抔
等来年草长莺飞
与暖阳惊雷不期而会
那日山崖散拢万顷流霞落晖
落你眸中
酝酿成一坛山雨微翠
我不曾痛饮也知那是
人间至味”
钱悠唱的很好听,大家纷纷鼓掌!
昏暗的灯光下,沈浓突然发现坐在自己旁边一直安安静静的林菲妍低垂着眼睛似乎在发呆。她的神色晦暗不明,眼神流露出一丝莫名的悲伤。
沈浓盯着她的侧脸,“轰”的一下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觉得眼熟。
她想起自己在哪见过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