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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徐子衿,生在医药世家,于是我也成了医生,虽然我不喜欢。他们都说我需要一份牢靠的事情,音乐是没有前途的,我从小就是这样被教育,家里除了外科医生以外,中医、内科、妇产科、耳鼻喉科一应俱全,我生下来就是为了补这个空缺的,于是我读了医大,本硕连读,临床医疗,不外我是高材生,14岁读的大学。我还记得那时候大一新生学校不让带电脑,选课要去网吧选,可是我连进都进不去。七年本硕,我提前了一年,20岁结业,虽然我并不满足这个速度。

    我喜欢音乐,骨子里有着起义,硕士结业我出了国,美其名曰继续深造,去了荷兰阿姆斯特丹,造访了那位经常上电视的中医,也去看了那纸醉金迷的红灯区,我爱死了阿姆斯特丹大学,却说不出原因。我学了荷兰语,为了更好的适应这个国家,也学了基本的德语和法语。我喜欢欧洲的音乐,很自然或者很恣意,我曾听过人说许多外国人不是很认可朗朗,只有国人才会那么捧着他,因为朗朗技巧有余,情感不足,拼技巧的弹奏不足以感感人。

    我在荷兰呆了6年,考了语言,拿了所谓的永留,顺便去了各个国家看了一看,我在一个小镇耗了两年,那之后也常去造访,因为那里有位制琴师,大中小提琴、琴弦他都市,手工制作,十分难堪,他从不介意我用不流利的荷兰语和他交流,他是一个性情中人,经常说着混淆着德语、法语和英语的荷兰语,所以我总是听不懂,他看着我懵懂的样子才名顿开。我喜欢听他拉琴,我知道,琴是需要拉开的,如果没有拉开,纵然琴的材质很好,琴的音色也不会很好。厥后我也会了制琴,厥后我混迹于欧洲种种酒吧,唱着种种威风凛凛威风凛凛的歌曲,厥后我疲劳的回国。那时我26岁。

    我住在宁波,那是为了事情和家庭,我们家都住在这个都市,爸爸妈妈和哥哥。我有一所屋子,在前童镇,或者说那并不是我的屋子,只是我付了足够一生栖身的租金,我并不需要屋子的所有权,也不想传给后人,我第一次见到前童,就爱上了这里,纵然有些破败,有些沧桑。

    我喜欢越剧,这是我住在宁波最大的利益,纵然这里没有演出,宁海、杭州或者上海都并不远,我想去看戏的时候都可以去。

    我爱唱歌,到了夜晚,我是酒吧里的疯狂主唱。我会所有的常见乐器,虽然不醒目。

    我谈过许多几何场恋爱,却只爱过一小我私家,我和许多人分分合合,却时刻准备着为他赴汤蹈火,他是我的劫。我从没想过和他在一起,只希望他好好地在世,因为他的幸福和欢喜是我给不起的,所以就远远地祝福。我身边换了几多人,纵然我多厌恶自己,纵然我被许多人碰过,我的心照旧清洁的,清洁的只容得下他。

    我是一名医生,我入院的时候就是副主任医师,是破格引进的人才,因为我的学历和履历,因为我有外洋留学的配景,因为我在外留学时和导师一起做了一个惊动一时的课题。

    几年以后,我的奔3大业终于完成,我带了一些课题,又搞了一些研究,升成了主任,和x大签约,做了个挂名的教授,实在也不算挂名,每一年我去大活做六个讲座,说些我做过的手术或者中外对比。

    这一年我在医院见到了他,他清静地躺在那里,插了许多的管,我和内科的人会诊,带着许多医生不停地开会讨论,我们做了许多准备,接纳了许多措施,可是终究无能为力,我学了一生的医,却救不回我最爱的人。我没有措施,没有措施救他,也没有措施阻止,阻止那些要支解他的人。他是志愿者,身上能捐的都捐了,甚至是皮肤。我是医生,我有责任掩护好将要被捐赠的器官,他的家人放弃了治疗,我们就应该最快的完成所有的移植手术。我亲自取下了他的耳钉,凭证以前的例子把病号服反穿,然后发现了他的项链,那是我送的,十年以前送的,链子已经换了,可是吊坠照旧谁人。我转头好悦目着他,他还在世,虽然只是靠机械在世,但总是在世的,我最爱的人,我要看着别人取下他的眼角膜,取下他的一个个器官,甚至他的皮肤,而我不光不能阻止,还要亲自备皮,我看着他一点点失去自己,在他还在世的时候。可我是个医生,真残忍,救人的医生,照旧杀人的医生呢?

    手术很庞大,多台手术同时举行,他失去了肝、肾…最后失去了心。随着身边的内科主任最后的一声“手术完毕,一会儿增补纪录完成。”我坐在了地上,厥后我不知道我是如何脱了手术服,也不知道怎么走脱手术室的。当我回过神来,我只问了一句,“67床,骨骼也捐赠了吗?”我获得了“没有”的回覆。

    我去了病房,望见了他的家人,我哭红的眼似乎也伤了他们的心,我逐步的叫了声:“叔叔阿姨。”阿姨又哭了,不再说话,只默默流泪,于是我和叔叔开始了谈话。

    “子衿,辛苦你了。你也别太惆怅,叔叔知道你们关系很好,可是真的别太惆怅。我们也没事的。”

    “他没有捐赠骨骼,您要火葬吗?”

    “那孩子的脸,还能看得清吗?”

    “脸部只取了角膜,所以很清晰。”

    “那身上会不会太恐怖,是不是没剩下什么了。”我望见他忍着泪。

    “手术之后清理过,也盖了白布,身上也不会流血。”

    “那孩子想要海葬。”

    “海葬吗?这样啊。你现在去看他吗,照旧一会儿再去?”他迟疑了一下,点颔首,却没说到底什么时候去。

    “火葬之后,将他托给你,好吗?”我受惊的看着他,没有说话,究竟这是不合常理的,虽然我很希望。

    他又说:“那孩子照旧最对不住你,欠你的太多,想转头去找你时,你已经走了,这么多年,你待他最真,误了你这么多年,该有些赔偿,这是他的意思。”

    “他的意思?事发突然,怎么可能是他的意思?”

    “他留过遗嘱,上面说的。”

    “他才33岁,留什么遗嘱!”

    “可是到底照旧留了,将他托给你,好吗?”

    “谢谢叔叔。”

    “有时间来家里坐坐吧,看看他的工具,或者以前许多误会会解开的。”

    “人都不在了,误会也就不再是误会了。”说完了我就去了太平间,在那里我看到了他,没有管子,没有讨厌的仪器,真好。现在是白昼,太平间一点也不恐怖,只是有些冷,我看着他,想去吻他就吻了,他的唇好凉。我们相识时太过幼年,很是单纯,像是哥们一样,这是我第一次吻他,他再也不行能坐起来吻我了。

    我终究照旧请了年假,别人请年假旅游,我请年假疗伤,我陪着他们办完他的丧事,留下他的骨灰,我没有买墓地,因为他想要海葬,我却没有把他海葬,因为他还要等我。我去了他的家,看了他的卧房,他书桌上摆的小部署是我用彩陶泥亲手所做,上面尚有我的指纹,那是他说过,有天他实在找不到我,就去报假警,尚有我的指纹呢,大不了被抓进去蹲几天。他的书架里有整整七层的书,第四层是取来最利便的,那一层摆着的书,是我初中时看的,那时他是我的同桌。他的同学录就放在书桌里,我早已忘记其时我写了什么,我只记得他写了什么,我打开之后发现我的在第一页,那里我写着:你曾是我暗无天日的生活里,唯一的光。

    我送他的衣服,他好好地放在柜子里,袋子都没有拆,却没有落一点灰。

    我送他的抱枕,就那样躺在床上,有点发黄,究竟五年了。

    我每年都送他的生日礼物,他都留着,我从不署名,他却永远知道。

    如果我爱你,你也爱我,多好;如果我爱你,你爱我,我知道,多好;如果你爱我,我爱你,我们都知道,多好;如果我们相相互爱,也相互知道,能好好在世多好,不,如果我们从未相爱,多好,或者如果我们从未遇见,多好。

    叔叔让我带走他的日记,我没有,那是他的工具,已往的事有没有谜底都不重要,爱或不爱也不重要了,我这一生,对他无愧。我带走了他的骨灰,就够了。

    我将他放在我前童的家,他的骨灰盒很特别,不是一般的样子,瓷质,看着就像是一个完美的艺术品,没有人会知道那里装着骨灰。他该是这样的,纵然是死,依然优雅的生活。

    他就这样陪我在前童消耗了最后的年假,我回了宁波,继续我的课题。突然以为好累,我这一生再起劲再辛苦,他也再见不到了。我突然有种想法,这次课题亲自实验吧,低温疗法,纵然是实验风险也很大呢,也好,先写好遗书,把后事部署下来吧。

    我没想到这次竟然是真的失事了,也许是我带了学生看我亲自上阵,紧张了?照旧出了此外什么问题?而且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死了,因为我到了异世。

    ------题外话------

    以下5章关于采薇公主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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