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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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曾经
半小时后,小屋内,齐小云一家四口与齐丰和宋可人相对而坐。
饭桌上摆着一些餐食,肉食不多。
一只老母鸡炖汤,一条鱼,一碗黑乎乎的猎肉,还有几道乡村小菜如清炒小白菜、番薯叶、豆苗等等。
这样的饭菜,放在大城市招待客人有些上不了台面,更别提和秋水伊人的相比。
但齐丰知道,这已经是齐家最高规格的招待了。
若不是这两年有齐丰的照顾,齐家根本连这桌饭菜都拿不出手。
老母鸡是家里为数不多用于下蛋的,鱼是赶早集买的,猎肉是逢年过节留下,应付不时之需的,青菜是自己种的,往日里是县城里一些菜贩子定期来收走卖钱的。
齐父因为肾病的原因,下半身腰肢无力,常年卧床,已经好几年没下过地,此时能坐在餐桌旁,已经算是对齐丰最大的尊重了。
齐母年轻时和齐小云七八成相似,也是活脱脱一个大美女,可惜长年累月地过度劳累,脸上皱纹浅显,岁月在她脸上至少较比大城市的同龄妇女多带走十年的光景。
齐小妮脏兮兮的小脸蛋已经清洗干净了,她与齐小云很像,像缩小版的呆萌小丫头,此时大眼睛直勾勾盯着肉食,止不住咽口水。
但是面对着对面的齐丰和宋可人,小丫头怯生生的,眼睛时而偷瞄他们,显然对两人很好奇,但又害怕,与齐小云第一次踏入大学校园的模样差不多。
“那个…家里没什么好东西,招呼不周,希望别见怪啊。”
一桌人坐着,大眼瞪小眼了一会,齐父齐贵终于开口了。
声音有些低沉沙哑,明明四十出头的年纪,却因为久病卧床,像极了六十岁的老大爷。
“小云,别愣着,赶紧招呼你朋友吃饭啊。”
“哦哦。”
听见父亲的使唤,齐小云看向了齐丰和宋可人,想了好多,最后张了张嘴,只喊了一声:“哥!”
齐丰笑了,不仅没有丝毫生分,反倒是大大方方当着齐家一家人的面,主动牵住了齐小云的手。
突如其来的亲昵,让齐小云愣了下,俏脸羞红一片,下意识想要缩回手,可却被齐丰紧紧抓住了。
而这一举动,顿时让齐家三人愣住了。
一家子大眼瞪小眼,最终目光齐刷刷看向了齐小云,似乎在问:怎么回事?
齐小云脸蛋绯红一片,抿着嘴低下了头,目光躲闪。
“叔叔阿姨,不用和我客气的,我这人没讲究。”
齐丰面带微笑,语气柔和道:“而且你们也不用担心小云,她在学校很好,一切都有我照顾,放心。”
话不多,但包含的意思很多,齐父齐母不是傻子,这么明显的话,几乎坦诚了两人的关系。
“好,好!”齐母捂着嘴,哽咽着哭了。
“妈。”齐小云动容,急忙拉住了母亲的手,也落泪了。
齐父也是欣慰地点头,其实早在齐丰要来时,夫妻俩就私下议论过两人的关系。
但那时齐小云只告诉父母来人是她在学校的哥哥,对她很好,却不是那种关系,这让夫妻俩有些狐疑。
他们当然知道自己家什么情况,家徒四壁,处于山沟沟里头,一个男孩愿意山高水远的护送女儿回家,却只是哥哥?那这哥哥也未必太好了?
当然,他们也知道女儿性格,所以一致的想法是男生有意,女儿也有情,但碍于娇羞不敢答应,所以此番回家,实则是见家长,问意见。
如今齐丰大方承认,而见过一面后的齐父齐母显然对齐丰很满意,尤其是女儿的变化,更让两老欣慰和放心。
废话,女儿都过得这么好,没人照顾?说出来谁也不信。
于是,夫妻俩再看齐丰时,心里头已经将其当成了未来女婿了。
接下来的时间就融洽许多,宋可人性格开朗,什么人都能很好相处,尤其与齐小妮更是相见如故,几句话就认了个妹妹。
一家人开开心心,吃得其乐融融。
……
“这硬邦邦的是什么啊?”
“好像是鲍鱼。”
“这黄褐色一条条的呢?”
“海参吧。”
“那一片片白花花像小碗一样的呢?”
“这…这我也不懂,得等小云回来问问她。”
吃过午饭,齐小云姐妹带着齐丰和宋可人出去逛逛她长大的小村落,而她父母俩却打开了小丫头带回来的包裹,捏着一片片燕窝好奇打量。
对于海鲜制品、火腿午餐肉这些,电视上还能看到,但对于燕窝这类保健品等稀罕物,夫妻俩就抓瞎了,一头雾水。
“这些东西虽然是女儿带回来的,但这些看不懂的不说,光这些鲍鱼就价值不菲,很贵的。”
齐贵将燕窝放回包里,叹了口气道:“小云在外头受人家照顾,咱们不能再收人家的礼,等齐丰回来得还给人家。”
“嗯嗯,确实不妥。”
廖芹通情达理地将东西放下,连连点头:“小云之前说在学校做兼职,可每月都能汇钱回来,上次还一次性汇了三万,我当时都吓晕了,若不是你治疗急需要钱,我万万不会动那笔钱的,如今更不能拿人家的东西的。”
齐贵看着妻子,很满意地点了点头,他们是穷,家里是困难,却不贪。
“不过一想到丫头在外头有人照顾,我这每日悬着的心,总算安稳一些了。”
廖芹轻轻叹气,伸手抹了抹眼角的泪花,哽咽道:“你是不知道,当初春节知道丫头为了省路费回不了家,我这心,刀割似的。”
看着抽泣的妻子,齐贵握住了她的手,轻拍两下道:“我又何尝不是呢,哎,都怪我,太没用了。”
廖芹泪流满面,拨浪鼓似的摇头。
“好了,别哭了,丫头长大了,终要嫁人的,我看那齐丰高高大大的,人品也不差,丫头跟了他,不会差的。”
齐贵轻拍妻子的手安慰道:“能大老远陪女儿这么折腾,我看他挺疼丫头的,别担心了。”
“嗯嗯。”
廖芹重重点头,两公婆相对视,都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可是…”
突然间,廖芹又似乎想到什么,看着丈夫问道:“那个陪小云一起回来的姑娘,那么漂亮,好像和齐丰关系也很好,你说丫头会不会输给人家啊?”
“啊?”
齐贵闻声也愣了下,抬头与妻子对视,不太确定呢喃一句:“不…不会吧,他们不说是朋友吗?”
“朋友?”
两夫妻都露出了说不清道不明的表情。
这年头,男女之间真的有单纯的朋友吗?
当然,或许这也是普天下所有父母的通病,谁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可以更加幸福。
……
“那就是我们的小学,看到没?操场上还飘扬着五星红旗。”
“因为村里的孩子不多,所以每个年级招收的学生都不足,全校只有三个班。”
“一二年级一个班,三四年级、五六年级一个班。”
“学校只有三名老师,条件很艰苦的。”
“因为学校建在河对岸,这条木桥是通往学校的必经之路,每次下大雨,河水涨起来,老师就会挨个牵着我们过桥。”
……
午后,齐小云带着齐丰和宋可人逛村子,自从回了家,小丫头也变得开心许多,脸上时刻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一路上走走停停给两人介绍,似乎每一寸土地,都留下了丫头的身影与记忆。
宋可人本身出身农村,对这些东西特别缅怀,因此听得格外认真。
至于齐丰,虽然前世来过这里两三次,但类似这么闲情逸致地陪着齐小云一路沿着她走过的轨迹走一遭,还真是第一次。
一路前行,小姑娘在旁边解说,齐丰牵着她在旁边静静听着,仿佛间他似乎回到了那个时候,一路陪着丫头长大。
呱呱落地,第一次哭;
喃喃牙语,第一次喊出爸爸妈妈;
蹒跚走路,迈出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步;
穿着碎花裙子,梳着两根大辫子,背着比自己个头还大的书包一晃一晃第一次踏进了陌生的学校;
坐在教室里姿势端正,目光如炬,认识了人生中第一个字;
第一次考了全班第一,兴奋地抓着试卷急奔回家;
那一个大雨倾盆的日子,她背着大书包穿着大人的雨衣,一步一步踏过了淹过膝盖的河水,目视前方,心中明明很慌,可表情依旧倔强而认真;
第一次穿上了初中生的校服,她终于离开了这个小村落,步向了通往理想,走出大山的第一步;
在县城里,酷暑时她看着身边同学舔着冰棒降暑,她却只能捧着爷爷留下的军用水壶抿了一口清水,重新低下头盯着课本,自我鼓劲“我可以的,我要走出这片大山”;
寒冬里,别人窝在宿舍里暖被窝,她却独自一人躲在教室里,一边不住对双手哈气取暖,一边双脚不停跳动以及暖身,然后默默地背诵单词;
终于,她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县城最好的高中,又开始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埋头苦读。
最终,她拿到了东大的录取通知书,踏上了那一趟通往迷茫未来,却又是她向往的火车。
人生奇妙,有些人可能会起点低,但只要足够努力,命运之神终不会选择放弃她。
齐丰想着想着,笑了。
“黑黑的天空低垂”
“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
“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
恍惚间,一阵轻柔的琴声响起,彻底打断了齐丰的思绪。
几个人面面相觑,正当一头雾水时,一阵清脆响亮的孩童歌声,缓缓从校园里传出,飘荡在校园上空。
“那是怎么一回事?”
齐丰凝神听了一小会,回头看向了齐小云。
小姑娘明显也有些意外,毕竟此时是暑假,莫说这乡村小学,就连大城市都未必有人。
可这熟悉的琴声,分明是学校那一台老旧的脚踏风琴传出来的。
齐小云凝神听着柔和的琴声与歌声,闭上眼睛,思绪翻飞,仿佛一瞬间回到十年前,自己身着小裙子坐在教室里,静静得学唱歌跳舞的样子。
齐丰静静地看着小姑娘脸上露出了笑容,知道她在回忆,在缅怀,也就没有打断她。
片刻后,一首歌唱完,齐小云睁开了眼睛,对视齐丰,微微低下了头,略有尴尬。
“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歌声。”小姑娘露出了愧疚的表情。
齐丰笑了,上前揉了揉她的脑袋以示安慰。
“我知道。”
这时,带着宋可人去田间菜野花的齐小妮迈着小短腿回来了,像小学生香老师汇报似的,高举双手,洋洋得意:“县城那边要举办歌唱比赛,吴老师正带着我们练习呢。”
“吴老师?”听到这个名字,齐小云明显激动了一些。
“认识?”齐丰好奇问道。
齐小云点头如捣蒜:“吴老师是一个很好很好的老师,当初我阿爸查出重病,家里太困难,我差点就辍学不读,是吴老师接连三天到我家给我阿爸阿妈做思想工作。”
“但因为我家当时实在是拿不出学费,也没人照顾我,吴老师就拿出自己的工资帮我交学费,买课本。”
“吴老师经常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大山里太苦了,不要放弃希望,只有走出去,才能改变命运,才有希望。”
“这么多年来,每次遇到困难,也是这句话一直苦撑着我的。”
似乎聊到当年的恩师,齐小云眼中明显多了一道不一样的精光。
这种感激与崇拜,齐丰不是没在丫头眼中看过,每一次对视自己,小姑娘都是这种眼神。
这让齐丰对这个老师多了几分兴趣。
久居闹市,见惯了勾心斗角和利益为上,其实齐丰挺喜欢乡村这种淳朴的品质,那是人性最真最美的一面,足以让人身心放松,特别舒服。
“既然是比赛,妮妮怎么不去呢?”齐丰回头看向了齐小妮。
因为还与齐丰不熟,所以每次两人说话,齐小妮都会躲在姐姐身侧抱着齐小云的大腿,那种既想交流又害怕交流的娇羞样子,特别可爱。
突然被齐丰这么一问,小姑娘有些怕生,看了齐丰一眼后又抬头看向齐小云,似在求助。
“妮妮,没事的,哥哥是好人,是很好很好的好人,知道吗?”齐小云蹲下来,抱着齐小妮,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齐小妮受到鼓励,抬头看了眼齐丰,咬了咬嘴唇点头道:“嗯嗯,阿妈和妮妮说了,哥哥不是外人,是姐夫,让我也要对哥哥好。”
“呃!”
小丫头冷不防一句话,顿时让齐小云闹了个大红脸,目光躲闪,都不敢看齐丰了。
但这倒让齐丰哈哈大笑了起来:这小姨子,挺聪明。
为了增进关系,齐丰主动上前牵住了齐小妮的小手,柔声问道:“那你告诉哥哥,为什么妮妮不去参加唱歌比赛啊?”
“阿妹不喜欢唱歌跳舞。”小丫头很实诚回答。
“为什么呢?”齐丰不解,就连齐小云也是一头雾水。
齐小妮抬头看了眼姐姐和齐丰,又把目光投向宋可人,突然眼中有光道:“阿妹要像可人姐姐一样学习武术。”
“呃!”
齐丰噎住了,瞪大眼睛看向了虎妞。
宋可人不甘示弱,撅起鼻子反瞪一眼。
“阿妹要变强啊,这样才可以保护阿姐和阿爸阿妈不被人欺负。”
小丫头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天真烂漫地举起了小拳头。
齐丰和齐小云触动了,两人不假思索地一人一边抱住了小姑娘。
但齐丰没反对这种想法,人强不如自强,想要改变命运,唯有自己。
……
前一章章数有误,这一章改回来。
第140章 曾经
半小时后,小屋内,齐小云一家四口与齐丰和宋可人相对而坐。
饭桌上摆着一些餐食,肉食不多。
一只老母鸡炖汤,一条鱼,一碗黑乎乎的猎肉,还有几道乡村小菜如清炒小白菜、番薯叶、豆苗等等。
这样的饭菜,放在大城市招待客人有些上不了台面,更别提和秋水伊人的相比。
但齐丰知道,这已经是齐家最高规格的招待了。
若不是这两年有齐丰的照顾,齐家根本连这桌饭菜都拿不出手。
老母鸡是家里为数不多用于下蛋的,鱼是赶早集买的,猎肉是逢年过节留下,应付不时之需的,青菜是自己种的,往日里是县城里一些菜贩子定期来收走卖钱的。
齐父因为肾病的原因,下半身腰肢无力,常年卧床,已经好几年没下过地,此时能坐在餐桌旁,已经算是对齐丰最大的尊重了。
齐母年轻时和齐小云七八成相似,也是活脱脱一个大美女,可惜长年累月地过度劳累,脸上皱纹浅显,岁月在她脸上至少较比大城市的同龄妇女多带走十年的光景。
齐小妮脏兮兮的小脸蛋已经清洗干净了,她与齐小云很像,像缩小版的呆萌小丫头,此时大眼睛直勾勾盯着肉食,止不住咽口水。
但是面对着对面的齐丰和宋可人,小丫头怯生生的,眼睛时而偷瞄他们,显然对两人很好奇,但又害怕,与齐小云第一次踏入大学校园的模样差不多。
“那个…家里没什么好东西,招呼不周,希望别见怪啊。”
一桌人坐着,大眼瞪小眼了一会,齐父齐贵终于开口了。
声音有些低沉沙哑,明明四十出头的年纪,却因为久病卧床,像极了六十岁的老大爷。
“小云,别愣着,赶紧招呼你朋友吃饭啊。”
“哦哦。”
听见父亲的使唤,齐小云看向了齐丰和宋可人,想了好多,最后张了张嘴,只喊了一声:“哥!”
齐丰笑了,不仅没有丝毫生分,反倒是大大方方当着齐家一家人的面,主动牵住了齐小云的手。
突如其来的亲昵,让齐小云愣了下,俏脸羞红一片,下意识想要缩回手,可却被齐丰紧紧抓住了。
而这一举动,顿时让齐家三人愣住了。
一家子大眼瞪小眼,最终目光齐刷刷看向了齐小云,似乎在问:怎么回事?
齐小云脸蛋绯红一片,抿着嘴低下了头,目光躲闪。
“叔叔阿姨,不用和我客气的,我这人没讲究。”
齐丰面带微笑,语气柔和道:“而且你们也不用担心小云,她在学校很好,一切都有我照顾,放心。”
话不多,但包含的意思很多,齐父齐母不是傻子,这么明显的话,几乎坦诚了两人的关系。
“好,好!”齐母捂着嘴,哽咽着哭了。
“妈。”齐小云动容,急忙拉住了母亲的手,也落泪了。
齐父也是欣慰地点头,其实早在齐丰要来时,夫妻俩就私下议论过两人的关系。
但那时齐小云只告诉父母来人是她在学校的哥哥,对她很好,却不是那种关系,这让夫妻俩有些狐疑。
他们当然知道自己家什么情况,家徒四壁,处于山沟沟里头,一个男孩愿意山高水远的护送女儿回家,却只是哥哥?那这哥哥也未必太好了?
当然,他们也知道女儿性格,所以一致的想法是男生有意,女儿也有情,但碍于娇羞不敢答应,所以此番回家,实则是见家长,问意见。
如今齐丰大方承认,而见过一面后的齐父齐母显然对齐丰很满意,尤其是女儿的变化,更让两老欣慰和放心。
废话,女儿都过得这么好,没人照顾?说出来谁也不信。
于是,夫妻俩再看齐丰时,心里头已经将其当成了未来女婿了。
接下来的时间就融洽许多,宋可人性格开朗,什么人都能很好相处,尤其与齐小妮更是相见如故,几句话就认了个妹妹。
一家人开开心心,吃得其乐融融。
……
“这硬邦邦的是什么啊?”
“好像是鲍鱼。”
“这黄褐色一条条的呢?”
“海参吧。”
“那一片片白花花像小碗一样的呢?”
“这…这我也不懂,得等小云回来问问她。”
吃过午饭,齐小云姐妹带着齐丰和宋可人出去逛逛她长大的小村落,而她父母俩却打开了小丫头带回来的包裹,捏着一片片燕窝好奇打量。
对于海鲜制品、火腿午餐肉这些,电视上还能看到,但对于燕窝这类保健品等稀罕物,夫妻俩就抓瞎了,一头雾水。
“这些东西虽然是女儿带回来的,但这些看不懂的不说,光这些鲍鱼就价值不菲,很贵的。”
齐贵将燕窝放回包里,叹了口气道:“小云在外头受人家照顾,咱们不能再收人家的礼,等齐丰回来得还给人家。”
“嗯嗯,确实不妥。”
廖芹通情达理地将东西放下,连连点头:“小云之前说在学校做兼职,可每月都能汇钱回来,上次还一次性汇了三万,我当时都吓晕了,若不是你治疗急需要钱,我万万不会动那笔钱的,如今更不能拿人家的东西的。”
齐贵看着妻子,很满意地点了点头,他们是穷,家里是困难,却不贪。
“不过一想到丫头在外头有人照顾,我这每日悬着的心,总算安稳一些了。”
廖芹轻轻叹气,伸手抹了抹眼角的泪花,哽咽道:“你是不知道,当初春节知道丫头为了省路费回不了家,我这心,刀割似的。”
看着抽泣的妻子,齐贵握住了她的手,轻拍两下道:“我又何尝不是呢,哎,都怪我,太没用了。”
廖芹泪流满面,拨浪鼓似的摇头。
“好了,别哭了,丫头长大了,终要嫁人的,我看那齐丰高高大大的,人品也不差,丫头跟了他,不会差的。”
齐贵轻拍妻子的手安慰道:“能大老远陪女儿这么折腾,我看他挺疼丫头的,别担心了。”
“嗯嗯。”
廖芹重重点头,两公婆相对视,都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可是…”
突然间,廖芹又似乎想到什么,看着丈夫问道:“那个陪小云一起回来的姑娘,那么漂亮,好像和齐丰关系也很好,你说丫头会不会输给人家啊?”
“啊?”
齐贵闻声也愣了下,抬头与妻子对视,不太确定呢喃一句:“不…不会吧,他们不说是朋友吗?”
“朋友?”
两夫妻都露出了说不清道不明的表情。
这年头,男女之间真的有单纯的朋友吗?
当然,或许这也是普天下所有父母的通病,谁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可以更加幸福。
……
“那就是我们的小学,看到没?操场上还飘扬着五星红旗。”
“因为村里的孩子不多,所以每个年级招收的学生都不足,全校只有三个班。”
“一二年级一个班,三四年级、五六年级一个班。”
“学校只有三名老师,条件很艰苦的。”
“因为学校建在河对岸,这条木桥是通往学校的必经之路,每次下大雨,河水涨起来,老师就会挨个牵着我们过桥。”
……
午后,齐小云带着齐丰和宋可人逛村子,自从回了家,小丫头也变得开心许多,脸上时刻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一路上走走停停给两人介绍,似乎每一寸土地,都留下了丫头的身影与记忆。
宋可人本身出身农村,对这些东西特别缅怀,因此听得格外认真。
至于齐丰,虽然前世来过这里两三次,但类似这么闲情逸致地陪着齐小云一路沿着她走过的轨迹走一遭,还真是第一次。
一路前行,小姑娘在旁边解说,齐丰牵着她在旁边静静听着,仿佛间他似乎回到了那个时候,一路陪着丫头长大。
呱呱落地,第一次哭;
喃喃牙语,第一次喊出爸爸妈妈;
蹒跚走路,迈出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步;
穿着碎花裙子,梳着两根大辫子,背着比自己个头还大的书包一晃一晃第一次踏进了陌生的学校;
坐在教室里姿势端正,目光如炬,认识了人生中第一个字;
第一次考了全班第一,兴奋地抓着试卷急奔回家;
那一个大雨倾盆的日子,她背着大书包穿着大人的雨衣,一步一步踏过了淹过膝盖的河水,目视前方,心中明明很慌,可表情依旧倔强而认真;
第一次穿上了初中生的校服,她终于离开了这个小村落,步向了通往理想,走出大山的第一步;
在县城里,酷暑时她看着身边同学舔着冰棒降暑,她却只能捧着爷爷留下的军用水壶抿了一口清水,重新低下头盯着课本,自我鼓劲“我可以的,我要走出这片大山”;
寒冬里,别人窝在宿舍里暖被窝,她却独自一人躲在教室里,一边不住对双手哈气取暖,一边双脚不停跳动以及暖身,然后默默地背诵单词;
终于,她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县城最好的高中,又开始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埋头苦读。
最终,她拿到了东大的录取通知书,踏上了那一趟通往迷茫未来,却又是她向往的火车。
人生奇妙,有些人可能会起点低,但只要足够努力,命运之神终不会选择放弃她。
齐丰想着想着,笑了。
“黑黑的天空低垂”
“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
“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
恍惚间,一阵轻柔的琴声响起,彻底打断了齐丰的思绪。
几个人面面相觑,正当一头雾水时,一阵清脆响亮的孩童歌声,缓缓从校园里传出,飘荡在校园上空。
“那是怎么一回事?”
齐丰凝神听了一小会,回头看向了齐小云。
小姑娘明显也有些意外,毕竟此时是暑假,莫说这乡村小学,就连大城市都未必有人。
可这熟悉的琴声,分明是学校那一台老旧的脚踏风琴传出来的。
齐小云凝神听着柔和的琴声与歌声,闭上眼睛,思绪翻飞,仿佛一瞬间回到十年前,自己身着小裙子坐在教室里,静静得学唱歌跳舞的样子。
齐丰静静地看着小姑娘脸上露出了笑容,知道她在回忆,在缅怀,也就没有打断她。
片刻后,一首歌唱完,齐小云睁开了眼睛,对视齐丰,微微低下了头,略有尴尬。
“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歌声。”小姑娘露出了愧疚的表情。
齐丰笑了,上前揉了揉她的脑袋以示安慰。
“我知道。”
这时,带着宋可人去田间菜野花的齐小妮迈着小短腿回来了,像小学生香老师汇报似的,高举双手,洋洋得意:“县城那边要举办歌唱比赛,吴老师正带着我们练习呢。”
“吴老师?”听到这个名字,齐小云明显激动了一些。
“认识?”齐丰好奇问道。
齐小云点头如捣蒜:“吴老师是一个很好很好的老师,当初我阿爸查出重病,家里太困难,我差点就辍学不读,是吴老师接连三天到我家给我阿爸阿妈做思想工作。”
“但因为我家当时实在是拿不出学费,也没人照顾我,吴老师就拿出自己的工资帮我交学费,买课本。”
“吴老师经常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大山里太苦了,不要放弃希望,只有走出去,才能改变命运,才有希望。”
“这么多年来,每次遇到困难,也是这句话一直苦撑着我的。”
似乎聊到当年的恩师,齐小云眼中明显多了一道不一样的精光。
这种感激与崇拜,齐丰不是没在丫头眼中看过,每一次对视自己,小姑娘都是这种眼神。
这让齐丰对这个老师多了几分兴趣。
久居闹市,见惯了勾心斗角和利益为上,其实齐丰挺喜欢乡村这种淳朴的品质,那是人性最真最美的一面,足以让人身心放松,特别舒服。
“既然是比赛,妮妮怎么不去呢?”齐丰回头看向了齐小妮。
因为还与齐丰不熟,所以每次两人说话,齐小妮都会躲在姐姐身侧抱着齐小云的大腿,那种既想交流又害怕交流的娇羞样子,特别可爱。
突然被齐丰这么一问,小姑娘有些怕生,看了齐丰一眼后又抬头看向齐小云,似在求助。
“妮妮,没事的,哥哥是好人,是很好很好的好人,知道吗?”齐小云蹲下来,抱着齐小妮,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齐小妮受到鼓励,抬头看了眼齐丰,咬了咬嘴唇点头道:“嗯嗯,阿妈和妮妮说了,哥哥不是外人,是姐夫,让我也要对哥哥好。”
“呃!”
小丫头冷不防一句话,顿时让齐小云闹了个大红脸,目光躲闪,都不敢看齐丰了。
但这倒让齐丰哈哈大笑了起来:这小姨子,挺聪明。
为了增进关系,齐丰主动上前牵住了齐小妮的小手,柔声问道:“那你告诉哥哥,为什么妮妮不去参加唱歌比赛啊?”
“阿妹不喜欢唱歌跳舞。”小丫头很实诚回答。
“为什么呢?”齐丰不解,就连齐小云也是一头雾水。
齐小妮抬头看了眼姐姐和齐丰,又把目光投向宋可人,突然眼中有光道:“阿妹要像可人姐姐一样学习武术。”
“呃!”
齐丰噎住了,瞪大眼睛看向了虎妞。
宋可人不甘示弱,撅起鼻子反瞪一眼。
“阿妹要变强啊,这样才可以保护阿姐和阿爸阿妈不被人欺负。”
小丫头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天真烂漫地举起了小拳头。
齐丰和齐小云触动了,两人不假思索地一人一边抱住了小姑娘。
但齐丰没反对这种想法,人强不如自强,想要改变命运,唯有自己。
……
前一章章数有误,这一章改回来。